为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(教体艺【
 2014
 】
 4
 号),学校通过加强体育教学、促进体育锻炼、严格体育课外测试等措施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现对学生因残、因病无法参加体育课考试、无法参加体育课外测试等情况,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:
 一、        
 申请条件
 须符合下例条件之一:
 (一)     
 持有伤残证者;
 (二)     
 由三甲医院开具并由该院医务科盖章的疾病诊断证明。
 二、申请程序
 填写《中南大学本科生免予执行
 <
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
 >
 申请表》,附必要的证明,经学院、体育课部签署意见,在考试前一周报本科生院审批。
 三、        
 成绩记载与说明
 (一)     
 根据教育部要求,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 (二)     
 学生档案成绩对应课程记“免修”,该课程不计入成绩排名,不影响毕业资格审查。
 四、        
 学生因伤、病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课考试或体育课外测试者,可凭医院证明在考前提交缓考(测)申请,办理缓考手续治愈后参加最近一次学校安排的考试(或测试)。